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;
3.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吃苦耐劳,责任心强,团队意识强;
4.持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,从事过保育员或教师工作者优先录用;
5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;
6.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(条件优秀者可放宽限制),身体健康;
惠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成立于1993年10月,隶属惠州市教育局,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六组188号御豪庭二期6栋,是一所环境优雅、师资优质、管理优效的全日制市直公办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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